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
验资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3]40588 号
目 录
验资报告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验资事项说明 5
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3]40588 号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于 2023 年
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
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
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3 月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决议,并于 2022 年 10 月
复》(证监许可〔2022〕2641 号)的核准,同意贵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依据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 250,000,000 股。贵公
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1,415,017.00 元,本次拟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根 据 贵 公 司 认 购 邀 请 书及 配 售 结 果 , 贵 公 司 本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总 数 量 为
元,扣除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95,865.6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004,052.45 元。
经 审 验 ,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止 ,贵 公 司已 收 到 上述 募 集资 金 净额 人 民 币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1,415,017.00 元,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379,032,607.00 元,累计实收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79,032,607.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
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 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止
被审验公司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股本(其中:新增股本)
认缴新增注册资 占新增 其中:货币出资
股东名称 知识 土地使
本 货币 实物 其他 合计 注册资
产权 用权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
本比例 金额
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227,617,590.00 1,482,004,052.45 — — — — 1,482,004,052.45 227,617,590.00 100.00 227,617,590.00 100.00
合计 227,617,590.00 1,482,004,052.45 — — — — 1,482,004,052.45 227,617,590.00 100.00 227,617,590.00 100.00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 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止
被审验公司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 出资比 占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占注册资本 本次增加额
金额 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总额比例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227,617,590.00 16.51 — — 227,617,590.00 227,617,590.00 16.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1,415,017.00 100.00 1,151,415,017.00 83.49 1,151,415,017.00 100.00 — 1,151,415,017.00 83.49
合计 1,151,415,017.00 100.00 1,379,032,607.00 100.00 1,151,415,017.00 100.00 227,617,590.00 1,379,032,607.00 100.00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98 年 12 月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
函[1998]55 号文的批准,由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按照相应的重组方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疆天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新疆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
七师电力工业公司、新疆石河子造纸厂、新疆石河子市水泥制品厂、新疆石河子 148 团场 5
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新疆天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6 月原新疆天富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更名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正式更名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000718900147A。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象发行股票方案,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不超过 250,000,0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验资是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所增加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进行验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1,415,017.00 元,本次拟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27,617,590.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 1,379,032,607.00 元。
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641 号文核准以及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227,617,590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6.59 元/股,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18.10 元,
扣除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95,865.6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482,004,052.45 元。
三、验证结果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18.10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 恒 泰 长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承 销 保 荐 费 16,981,132.07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余 额
以下募集账户: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3016028529200136282 300,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512100100100069190 300,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0000027372000122335496 300,000,000.00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803010012010119053572 30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 30725301040016434 283,018,786.03
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95,865.65 元
(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004,052.45 元。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不含增值税)
承销保荐费 16,981,132.07
验资费 188,679.25
信息披露费 611,320.75
证券登记费 214,733.58
合计 17,995,865.65
四、结论
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1,482,004,052.4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27,617,59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股本为人民币 1,151,415,017.0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379,032,607.00 元(人民币壹拾叁亿柒仟玖佰零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