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及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增加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加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事项。
独立董事:潘琰、林立永、李璐
二○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