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
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要求,现需对《2022 年年
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更正情况
(一)对《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进行补
充和更正:
更正前: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施清岛、总经理沈卫锋、财务总监李增华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57 号),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二)对《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上市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进行补充和更正:
更正前: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5),因涉及现金流量表的数据统计和项目列报不准确,导致公司已
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及 2022 年第一季度现金流量表列报
不准确,相关报告期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列报未受影响。具体影响科目及金
额请参见前述公告。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57 号),因
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现金流量表的数据统计、项目列报均不准确,影响科目较多,
导致公司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反映出公司财务管理存
在缺陷。公司时任董事长施清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
任总经理沈卫锋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李增华作为财务事项的
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
书》中作出的承诺。据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时
任董事长施清岛、时任总经理沈卫锋、时任财务总监李增华予以通报批评,并将
上述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整改情况:公司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公司相关部门也对造成
此次事件的管理缺陷和内控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认真总结基础工作规范化的
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会计信息质
量。同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将进一步完善财务人员的后续专业教育制度,
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把好业务关口,切实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积极
引进、招聘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加强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力量。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
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