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在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
合规。综上,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任世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熊 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