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3-02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绿环保”)出售(1)碱回收相关构筑物及其设备(2)能源
二部固废焚烧和污泥干化构筑物及其设备(3)能源二部固废焚烧和污泥干化相关在
建项目及备品备件,合同金额分别为 2,869.92 万元(不含增值税)、18,697.60 万
元(不含增值税)、566.98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整体资
产结构,降低营运成本,提升资产运行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恒绿环保签订《固定资产转让合同(2023/MRO/0110)》《固定资
产转让合同(2023/MRO/0126)》和《买卖合同(2023/MRO/0122)》,主要内容如
下:
(一)《固定资产转让合同(2023/MRO/0110)》
甲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条 资产转让
让予乙方。
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
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
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第三条 转让资产明细
列载于本协议附件的资产明细表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
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附件 1《资产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 S140 号)内的所
有固定资产即(能源二部固废焚烧和污泥干化构筑物及其设备)。
(2)列载于附件 2《在建工程发票明细》内的在建工程。
第七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作出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转让的价格依据,在建项目为双方协商定价,定价依据为
账面价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不含税价?191,104,415.37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壹亿玖仟壹佰壹拾万肆仟肆佰壹拾伍元叁角柒分)、含税价?213,694,172.07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叁佰陆拾玖万肆仟壹佰柒拾贰元零角柒分)作为本次固
定资产转让的价格。
备类评估值 134,758,983.00 元(不含税)②在建工程发票明细 4,128,440.37 元(不
含税)。
付清货款。
第八条 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明细及在建工程获得甲方依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批准机构的正式批准;
日)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
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
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 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合同章即
生效。
(二)《固定资产转让合同(2023/MRO/0126)》
甲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条 资产转让
让予乙方。
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
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
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第三条 转让资产明细
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明细表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
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附件一《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3]第 1516 号)内的所有
固定资产,具体包括:①碱回收相关构筑物及其设备。
第七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转让的价格依据,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不含税价?28,699,190.00 元(大写:
人民币贰仟捌佰陆拾玖万玖仟壹佰玖拾元)、含税价?31,382,336.7 元(大写:人民
币叁仟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叁佰叁拾陆元柒角)作为本次固定资产转让的价格。
税)、构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值 5,470,270.00 元(不含税)。
第八条 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明细获得甲方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
机构的正式批准;
日)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
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
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 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合同章即
生效。
(三)《买卖合同(2023/MRO/0122)》主要条款:
甲方: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肆佰零贰元陆角叁分),含税价¥1,742,257.59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贰
仟贰佰伍拾柒元伍角玖分)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恒绿环保出售碱回收相关构筑物及其设备、能源二部固废焚烧和污泥干
化构筑物及其设备、能源二部固废焚烧和污泥干化相关在建项目及备品备件,其中
部分资产由于购置年份较长,设备老旧,同时由于技术革新等原因,目前处于半闲
置状态,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整体资产结构,降低营运成本,提升资产运行效
率,增强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中,设备类及构筑物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作
为本次转让的定价依据,在建项目及备品备件为双方协商定价,定价依据为账面价
值,本次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