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 90 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8.50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选举刘和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数 (%)
选举刘和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相关内容及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布
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雷富阳、陈青苗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