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07 月 0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吴小弟先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
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0,479,865,049 99.9983 144,461 0.0013 23,800 0.0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增选陈力女士为公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林涛、贺璐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