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3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上午 10:0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苏上峰水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上峰”)及公司参股公司乌中合资企业上峰友谊之桥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谊之桥”)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
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银行申请 14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乌苏上峰拟向
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需为乌苏
上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持有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10.00%
股权的股东江苏润亿环保机械有限公司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友谊之桥拟向中国
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 140,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需按持股比例为友谊
之桥提供 40,6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十年,友谊之桥以其自身资产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
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情形。且董事会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新增
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