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3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已 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本次股东大
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 588 号加西贝拉压缩
机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共 11 名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3,420,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640%。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4,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80%。
次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
(二)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615,1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