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47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功文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露》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7 月 3 日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 49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34.9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1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