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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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依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到期为 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依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7 名激励对象归属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条件,同
意公司到期为 27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名单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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