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才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德才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980,000.00 元
(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020,000.00 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32 号)。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建
筑工业化装饰部品部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
更,原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 12,722.22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6.12%。
变更后,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全部资金将投向“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
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金额 17,133.45 万元,分阶段投
入,超出募集资金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
契约锁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承诺投资 调整后承诺投资 已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资金金额
建筑工业化装饰部品
部件生产项目
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
制造产业化项目
合计 — 71,102.00 71,102.00 60,536.9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进行调整,延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具体情
况如下:
原计划预计达到可使用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
度未达预期。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
契约锁
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建设情况,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决
定将“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7 月。本次延
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状况、
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的变化,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未实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或募集资金
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
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
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
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
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
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
展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
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契约锁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