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14 点 30 分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年7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
正大厦B座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4、5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2.00、4.00、5.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4.00、5.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
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
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
号楼君正大厦B座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193(信
封请注明“华如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23年7月19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注意事项:
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田浩婕
联系电话:010-56380866-5
传真:010-56380865
电子邮箱:hrkj@huaru.com.cn(本次会议不接受邮箱登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北京华
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93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
人原因不能参加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
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授权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止。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项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委托人为法人的,
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附件三: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现会议人员身份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