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1 区 3
栋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4,411,41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47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董事长熊伟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上会议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4,411,41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4,411,41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小康、潘恒玥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