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4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选举王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
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
需求,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
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证券投资
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