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电话、口头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 位董事一致
同意,于 2023 年 7 月 4 日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情
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
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
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
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
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全面的了解,本次发行的实施将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通过《朗
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
证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