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3-02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0.6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50,425,058.91元。2022年度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
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
咨询联系人:欧阳铭志
咨询电话: 0755—26723146
传真: 0755—26726431
七、备查文件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