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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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4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分派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药控股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13.048.023.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所有者
权 益 为 6,911,763,388.62 元 , 其 中 股 本 1,743,367,337.00 元 , 资 本 公 积
   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6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终止股权
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 247 名激励对象回购了 15,182,641 股
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743,367,337 股变更为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除此次股本变动
外,公司无其他股本变动情形。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 1,728,184,6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03 号
咨询联系人:苟陈龙、陈畅
咨询电话:023-63910671
传真电话:023-6391067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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