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及相关情况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 95,103,496.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将按照比例不变原则实施。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1,034,96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0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0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0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07 月 0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