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因收购青山绿建 51%股权新增日常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青山绿建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3 年度 1-6 月份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
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2023 年度后续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青山绿建将继续按照市
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平、公开的参与后续项目的竞
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我
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凯燕、张学安、王海燕
(本页无正文,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
项之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冯凯燕
张学安
王海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康欣新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