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06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发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案债权申报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临时管理人发布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间及内容
请各债权人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含当日)前,按《债权申报指引》
(详见附
件或债权申报系统网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
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
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临时管理人尽快进
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等,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前往临
时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债权人原则上应通过“e 破通”系统
(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6201095)进行线上申报。现场接待点不作
为债权申报地点。
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
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临时管理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登记。
三、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律师、许律师
联系电话:17384944756、17384944565(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联系邮箱:kslyglr@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23 号鸿联商务大厦 9 楼 B 区
邮政编码:570100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
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
材料。
四、特别说明
若后续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凯撒旅业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
行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
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
仅需就三亚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
违约金等向管理人进行网络补充申报。若债权人选择不在凯撒旅业预重整期间申
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三亚中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
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凯撒旅业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临时
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
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
时管理人所有。”
详情请见以下链接: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4F61E617A8CEAB4763A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