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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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 2023-04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
制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
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研究讨论,拟订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
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州万顺”),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3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
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96,88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作出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
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320,672,8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
制的相关要求,公司制订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
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
并制定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
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
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发行认购对象广
州万顺签署《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
司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为广州万顺。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
有公司 96,880,000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23.06%),并
合计享有公司 151,640,995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36.09%)
的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广州万顺
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该关联
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收购要约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
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
作为委托方与广州万顺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合计享有
的 54,760,995 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
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
州万顺行使。在表决权生效后,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拥有公司 16.94%
的股票表决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广州万顺,本次发行
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 23.06%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 36.09%
的股票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广州万顺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触
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广州万顺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经公司股东大
会同意广州万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的议案》
  公司在致力于自身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22]3 号)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了《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授权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
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时机、发
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
格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向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合同和协议;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补充、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
料,回复监管部门的相关审核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本次发行方案;根据相关监管
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等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
外);
  (5)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
有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上市等有
关事宜;
  (8)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的议案》
了《借款合同》,向广州万顺借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3
个月,利率为 4.35%/年。
于和公司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角度出发,广州万顺自愿并承诺:
①“上述《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如贵司未能按期偿还借
款本金及利息,我司同意该笔借款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补签
相关借款协议,同时保证在借款到期前不基于《股权质押协议》处置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②“我司承诺:借款期间,
若贵司资金富裕,可以提前偿还向我公司的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实际
占用天数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③“如贵司有意向接受
我司前述借款展期,经贵司同意后,本承诺构成 2023 年 6 月 21 日双
方签署的《借款合同》的补充。就本笔借款延期事宜,贵司可根据实
际需要,在原 3 个月借款期限届满前向我司回复借款展期意向,如贵
司同意展期,我司将按照本承诺函与贵司尽快签署补充协议”。
  在上述条件下,公司与广州万顺拟就《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还
本付息方式达成新的约定,并正式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此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兵先生、
刘晓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非独立董事王晖中先生、刘巍先生辞职,根据广州万顺推荐,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到
期之日止。
  (1)提名陈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陈渭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独立董事张金辉先生辞职,根据广州万顺推荐,董事会同意提
名龚江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董事会
结构,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       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签署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及《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工作安排,公司
将择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进行
审议,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公司董事会
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写了《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核,认为关于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出具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编写了《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经过与
会董事认真审核,认为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就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认可意见;
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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