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证券之星 2023-07-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
前审核意见:
  公司拟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向未退还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股票认购款及资金占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认购对象,按照实际资金占用天数支付
资金使用费,作为对股票认购对象在激励计划终止后资金占用的补偿。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
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签字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王      勇:
                  独立董事罗楚湘: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大洲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