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规则》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绝味食品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 号)批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 15 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608,006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
次发行”
)。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将全部解禁,相关股份的具体锁定期如下:
序 获配股数
投资者名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号 (股)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 1 号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2,608,006 1,180,363,993.26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份数量
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UBS AG、J.P. Morgan Securities plc、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 1 号、济南江山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15 家股东承诺,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2,608,006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7 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投资者名称 股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本比例 (股) (股)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
大中华专户 1 号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投资者名称 股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本比例 (股) (股)
限公司-轻盐智选 3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
限公司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
份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合计 22,608,006 3.58% 22,608,006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变动股份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比 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二、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总计 631,238,701 100.00% - 631,238,701 1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绝味食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
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绝味食品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晓静 金 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