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 9:15-15:00。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交易 系统 和互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 备注
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 栏目可以投
码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联系人:郭银芬
(2)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3)传真:0574-83516552
(4)邮箱:irm@zhenyumould.com
(5)邮政编码:315613
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六、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本人出席宁波震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
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
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