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 3 日
前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