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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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 日收到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南京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事宜进展情况的函》,现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情况说明
创投”)、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工投”)及南钢集
团共同签署《关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和《关于南京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新冶钢拟出资 135.8 亿元对南钢集团进行增资,
相关增资事项完成后,新冶钢将持有南钢集团 55.2482%股权,并成为南钢集
团控股股东。
  同日,南钢集团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复
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
出具《关于就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60%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决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日,前述各方共同签署《关于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
公司 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南钢集
团向转让方购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60%股
权。前述事项完成后,南钢集团将持有南京钢联 100%股权,并通过南京钢联
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9.10%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
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实控人拟变更的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46)、《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7)、《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
拟变更的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8)、《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要约收购进展情况
集团”)指称复星产投(作为“被告”)未履行 2022 年 10 月 14 日签署的《投
资框架协议》中将其持有的南京钢联 11%股权(以下简称“11%股权”)质押
给沙钢集团的义务,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复星产投
将 11%股权质押给沙钢集团,并对复星产投持有的 11%股权进行了冻结。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
变更的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2)。
  转让方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民事起诉状》((2023)苏民初 1 号)、
简称“沙钢投资”,与沙钢集团共同作为“原告”)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转让方(作为“被告”)继续履行《关于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向原告转让南京钢联 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进展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5)。
  南钢集团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有独立请求权
第三人民事起诉状》,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加入(2023)苏民初 1 号
案件。南钢集团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
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通知南钢集团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拟变更的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
  南钢集团、南京钢联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8 日、2023 年 6 月 9 日收到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参
加诉讼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沙钢集团、沙钢投资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申请追加南京钢联为第三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准许申请,通知南京钢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拟变更的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2)。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诉讼事项尚在进行中。
查、南钢股份将所持有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9.56%股份全部转让予上海
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冶钢增资控股南钢集团事项完成交割以及南
钢集团协议受让南京钢联 60%股权事项完成交割。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事项尚在进行中。
  三、其他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要约收购尚未生效,新冶钢、南钢集团无法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
性公告起 60 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新冶钢、南钢集团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 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新冶钢、南钢集团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新冶钢、南钢集团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新冶钢、南钢集团
将在相关股份交割及取得相关审查通过后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尚未生效,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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