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 2023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数 2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属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上述议案均为特别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00须逐项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一)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
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
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
五、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0755-81449633
电子邮箱:chinasc@chinasc.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
传 真:0755-81449990
邮 编:518118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该列打钩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作为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投票对象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
数 22)
序号 议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印件),以公司收到信函、传真的时间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