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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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2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决议》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决议》及《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决议》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45.70 元/份调整为 45.40 元/份,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
的议案》,公司拟按 2023 年 4 月 13 日末的总股本 770,160,5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
金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1,048,159.60 元(含税)。因公司正在实施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发生变化,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770,206,0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99823 元
(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现金 2.999823 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 = P0 – V =45.70 - 0.2999823 = 45.40 元(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上述调整过程,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45.4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5.40 元/股。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
                                       《证券
法》、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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