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授权日)
一、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获授的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
序号 姓名 职务 益数量 首次授出权益 股本总额
(万份) 数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5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3.41 81.25% 0.65%
合计(118 人) 262.66 100.00% 0.80%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所致。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