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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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3-24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份2,790,167股后的股本总额3,987,268,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 红 利 1.30 元 ( 含 税 ) , 不 送 红 股 ,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时,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3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6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518,344,919.17
元=3,987,268,609股×0.13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
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9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0.1299090元/股=518,344,919.17元÷3,990,058,776股)。综上,在
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129909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发展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二六七二厂区)
  邮编:056300
  咨询电话:0310-5792011、0310-5792465
  传真电话:0310-5796999
  咨询联系人:潘贵豪、王新伟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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