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
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在认真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侯加林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资格、能力以及独立性,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
补选独立董事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侯加林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