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瑞股份
股票代码:3006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19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创投资 指 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瑞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19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联创永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2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6 月 2 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0 年 6 月 2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 日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55972217U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情况
周水文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上海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瑞股份 4.9981%股份,持有天
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047)5.56%股份,持有盛世创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634)24.96%股份,除上述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在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华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投
资”)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40 万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
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进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
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份
上海联创永沂
其中:无限售
创业投资中心 1034.42 5.7468% 899.65 4.9981%
条件股份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联创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9.22 1,347,700 0.7487%
-2023 年 6 月 28 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
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华瑞股份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2,771,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9.26 1,423,300 0.7907%
-2023 年 3 月 27 日
联创投资 2023 年 6 月 13 日
集中竞价交易 9.22 1,347,700 0.7487%
-2023 年 6 月 28 日
合计 - - 2,771,000 1.539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华瑞股份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周水文)
年 月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股票简称 华瑞股份 股票代码 300626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
上海
名称 心(有限合伙) 地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司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大宗交易减持、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权益变化,
综合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及占 持股数量:10,344,200 股
上 市 公 司 已 发行 持股比例:5.7468%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持股数量:8,996,500 股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 持股比例:4.9981%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7487%
在 上 市 公 司 中拥 股份变动时间:2023 年 6 月 13 日-2023 年 6 月 28 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变 股份变动方式:集中竞价
动的时间及方式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买 是 ? 否 □
卖 该 上 市 公 司股
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周水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