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3-06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分别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沧
州明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6 月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
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
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
用关系的在职员工。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