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200,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7 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次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A、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B、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C、第三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100%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完成
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
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数量为 77 名,股份数量为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
总股本增加 60 股,增加后总股本变更为 140,363,220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特
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激励对象岗位职能的不同,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其限售
的具体安排如下:
A、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
售期 属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归属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
第一个归 25%
售期 属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属期的限
第三个解除限 自归属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
制性股票 25%
售期 属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 自归属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
售期 属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B、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
第一个归 50%
售期 属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属期的限
第二个解除限 自归属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
制性股票 50%
售期 属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C、第三类激励对象
归属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 自归属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归
制性股票 属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限售规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
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售股解除限
售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00,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激励对象)
合计 363,160 0.2587% 200,658 162,502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增减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3,160 0.26% -200,658 162,502 0.1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000,060 99.74% 200,658 140,200,718 99.88%
总计 140,363,220 100.00% 0 140,363,220 100.00%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