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会议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
模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红滨、夏建波、梁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