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的公司股份1,041,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
股 本 211,074,680 股扣 除 公司 股 票回 购 专户上 已 回 购股 份 1,041,200股 后 的
实际派发现金股利6,315,139.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299189元/股=6,315,139.65
元÷211,074,680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9189元/股。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
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211,074,68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315,140.40元(含税),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
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故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1,074,68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1,041,200股后的210,033,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27060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
六、相关参数调整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以及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
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 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钰琪 张婷
咨询电话:0575-86226808
传真电话:0575-8606099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