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惠国际: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地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
徐力韬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徐力韬先生具有履
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
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无异议。我们同意聘任
徐力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占龙              王延才                许   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乐惠国际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