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4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工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含)人
民币 4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结合项目发
展计划的资金需求,苏州光工业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
(含)人民币 40,000 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
不超过 36 个月。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以子公司项目资产抵押,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
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严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1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点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双祺路 6 号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
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
子测量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
经营范围 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
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
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机械设
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
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
开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大数据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4,485.01 111,197.72
负债总额 89,626.69 84,776.98
净资产 24,858.32 26,420.74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1,349.25 18,523.80
净利润 1,161.58 -494.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此外,苏州光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
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州光工业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具
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满足子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求而进
行的,有利于保证子公司项目正常建设和业务顺利开展。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开展且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
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项目贷款是充分考虑了其自身的资金状
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
和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本次董事会审议
担保事项额度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9.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