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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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 11 名。会议由全体
董事推举董事孙伟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孙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聘任吴开先生为公司行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吴开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助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戚飞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962839
   联系传真:0512-56968022
   电子邮箱:office@zrcbank.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邮政编码:215600
  戚飞燕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内审、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陶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961859
  联系传真:0512-56968022
  电子邮箱:lucia_tao@sina.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邮政编码:215600
  陶鹰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经选
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孙伟、吴开、金时江、裴平、戚飞燕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孙伟为主任委员。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杨相宁、吴敏艳、吴开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杨相宁为主任委员。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吴开、孙伟、金时江、裴平、戚飞燕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吴开为主任委员。
  (四)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杨相宁、孙伟、金时江、吴开、吴敏艳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杨相宁为主任委员。
  (五)审计委员会。吴敏艳、裴平、金时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吴敏艳为主任委员。
  (六)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金时江、吴开、裴平、吴敏艳、戚飞燕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金时江为主任委员。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吴开、杨相宁、戚飞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吴开为主任委员。
  (八)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裴平、孙伟、杨相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金
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委员,裴平为主任委员。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历
  孙伟先生:
顾山信用社主任,江阴农商行顾山支行行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江阴农商行副
行长、行长、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行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孙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开先生:
阴市澄江信用社员工,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
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申港支行行长,金融同业部
总经理,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行
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截至目前,吴开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4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金龙先生:
张家港支行国际贸易结算科办事员,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办事员、总
经理助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社区金融部副总经理,塘桥支行副行长(主持
工作)、行长,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港区支行行长,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总
经理级),苏州分行副行长(正职级),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
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截至目前,陈金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16,49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金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怡女士:
额贷款中心员工、主管、技术顾问、团队督导、业务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无锡滨湖兴福村镇银行副行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普
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普惠金融总部总裁。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截至目前,陶怡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4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陶怡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先生:
港农村商业银行塘市支行员工、副行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大客户部副总经理、
塘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崇川支行行长,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兼投资银行
部总经理、公司金融总部总裁。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02,0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文先生:
用联社东莱信用社出纳会计,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信贷员,张家港
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主任助理,本行东莱支行副行长,本行东莱支行行长,
本行通州支行、南通支行行长、南通分行行长、本行行长助理、营业部总经理,
现任本行行长助理。
  截至目前,张建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向东先生:
社鹿苑信用社员工、张家港农村信用联社资金营运科办事员、张家港农商行资金
营运科科长助理、计划信贷科副科长、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锦丰
支行行长、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党
委工作部主任,现任本行行长助理、工会主席、金融市场总部代理负责人。
  截至目前,钱向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钱向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戚飞燕女士:
生活部记者、编辑,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
港支行金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塘桥支行副行长、张
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行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戚飞燕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2,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戚飞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宇峰先生:
张家港支行晨阳办事处柜员,平安寿险江苏分公司财务部会计、总账,合众人寿
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财务部主任,海尔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财务部经理,
本行计财部财务核算岗、资负中心主任(副总经理级),本行凤凰支行行长、启
东支行行长,本行计财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资管部总经理、通州支行行长,
现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宇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喻志军先生:
中心支行监察室办事员、金融机构监管一科办事员、货币信贷与统计科办事员、
办公室副科长、信贷管理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宜兴支行行长,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无锡分行副行长,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行合规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喻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喻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凯先生: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合兴支行柜员、金港支行柜员,国际业务部办事员,公司业
务部授信核查岗,授信评审部公司业务评审岗,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助理,金融市
场风控部总经理兼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行审计部负责
人。
  截至目前,陈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54,67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鹰女士:
融)经济师,取得沪深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原 SH.600273)财务部会计、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本
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
任(主持工作)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陶鹰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5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陶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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