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3164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的董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的激励对象
名单中,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10.43万股、股票期权10.43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
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5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312.47万股调整为
内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董事李冬祥先生、
吴超先生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在分红派息时,
应对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审议本次调整后:
由 9.57 元/股调整为 9.54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 99%)
由 19.01 元/股调整为 18.98 元/股。
元/股调整为 7.42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90 元/份调整为 14.87 元/份。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
事严华先生、吴超、李冬祥、刘志坚先生均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29日为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股票期权授权日,以7.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302.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14.87元/份的行权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219.19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董事李冬祥先生、
吴超先生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公告》;
(四)《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五)《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