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恒
立液压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 号)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恒立液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
盛国际-自有资金、阿布达比投资局、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上
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 1 号远望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 8 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460,992 股,并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即为上述 8 名发行对象合计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7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股增至 1,340,820,992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 8 名
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5,460,99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7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剩余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限售
序号 发行对象 占公司总股
数量 通数量 股数
本比例
量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
司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高毅邻山 1 号远望基金
剩余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限售
序号 发行对象 占公司总股
数量 通数量 股数
本比例
量
合计 35,460,992 2.6447% 35,460,992 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460,992 -35,460,992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05,360,000 35,460,992 1,340,820,992
股份合计 1,340,820,992 0 1,340,820,99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立液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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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晓 尚林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