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的核查, 基于独
立判断,就公司下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
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斌先生、许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赵洪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小野、王怀芳、罗丹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物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