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华联商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一般商
业条款,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吴剑、施青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