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6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6)
。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5,794.1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11%;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160,290.75 万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
营发展。
方案一致。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
派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
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7 日至登记
日:2023 年 7 月 6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
咨询联系人:李慧
咨询电话:0411-86852802
传真电话:0411-8685222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