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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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
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丁芸    范贵福       程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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