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受让主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
         受让主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拟变更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受让主体
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变更受让主体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
效力性规定,本次变更受让主体有利于尽快推进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
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事宜,从而有利于服务公司战略转型,加快处置
非核心业务,有利于将资源和精力集中投入功率半导体主业,聚焦主
业发展,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我们提请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表决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三、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敏、张腾文、马桦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高新发展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