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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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
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吸
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
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
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 律意见
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市锦
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9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6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列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
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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