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先生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
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格,1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3 人调整为 236 人。除此之外,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并以授予价格 40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19.66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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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