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董事会提名金天先生、方汉先生、吕杰女士、黄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晨宇先生,李东红先生、钱实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
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张宏亮________________
钱实穆________________
薛 镭________________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